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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部署“春雷”行动 集中执行重点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23 11:16:25


郴州两级法院部署开展“春雷”执行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

一是重点清理八类案件:中小企业为申请执行人、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执行信访案件;立案执行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案件;政府部门、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上级法院督办、指定执行的案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需要重点执行的其他案件。

二是明确行动目标:列入重点范围的案件基本执结,不产生新的积案;全市民商事案件标的履行率、实际执行率、标的清偿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收结案基本平衡;全市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基本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全面建立。

三是强化执行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的机制优势,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特殊主体案件通报、限制出境、记入征信系统、媒体曝光、强制搜查、罚款、拘留等手段,力争集中限制出境一批、集中限制高消费一批、集中录入征信系统一批、集中公开曝光一批、集中和解兑现一批,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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