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诉被告齐齐哈尔铁鑫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黑7104民初6号。承办人:胡斌,书记员:刘勇民。
发布时间:2017-02-24 1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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