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清晨4时10分,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警灯闪烁。随着该院审委会专委张骥一声令下,9辆警车依次出发,由此拉开了全市法院集中腾房专项执行活动的序幕。
2005年,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甲方)与南通好世界宾馆责任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建筑面积共计1700余平方米商检老大楼及院内附属建筑出租给乙方开宾馆,租赁期限为4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后甲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乙方则表示自己先后投入500万元用于装修,要求给予补偿。
2013年8月,甲方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委员会做出裁决:乙方应尽快搬离,将房屋腾退给甲方。执行过程中,南通中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搬离,并支付拖欠的租金。但乙方对通知置之不理,在不腾房搬离、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持续营业至2016年9月。
当天,南通中院抽调执行干警21人、司法警察10人,任港街道、任港派出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公证处、社区等部门共派员40余人予以支持。南通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南通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予以全程监督。经过6小时紧张的工作,上午10时30分,265号建筑内部的空调、可移动物品才全部搬离,存入指定仓库。
据统计,当天南通全市法院共出动执行人员和法警269人,对拒不腾房的4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共强制腾房25套(含8套经营厂房),腾清面积达14790.6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