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诈骗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极易给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必须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注意。
从近年来审理的诈骗犯罪案件来看,犯罪人员实施的诈骗手段越来越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财物的;有以虚假的房产证、土地承包证为抵押,骗取财物的;有以为他人承揽工程、办理各类事项,骗取财物的;有通过赌博作弊方式,骗取财物的;有冒充相关领导亲戚,为请托人牟利,骗取财物的;有租赁房屋、车辆再转租、转卖、抵押,骗取财物的,等等。在很多案件中,犯罪人员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可谓是“做戏做全套”,对自身、周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被害人判断的信息,均作了伪装,制造了“有图有真相”的假象,使得被害人更加容易上当。
从总体上来看,犯罪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绝大多数都是使得被害人认为有利可图,方才上当受骗。因此,社会民众必须要擦亮眼睛,认清诈骗犯罪的欺骗性和非法敛财本质,切实提高自觉警惕性,做到不贪利、不侥幸、不盲从,分清是“馅饼”还是“陷阱”,理性投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铲除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从根源上减少诈骗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