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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录音当证据赢了官司

发布时间:2017-10-18 16:04:01


   “我本来以为我老婆手中的录音多此一举,没想到这录音还成了关键证据”。 8月13日,沙雅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对话录音当证据拖欠了五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6月,张某在沙雅县某家电城赊购了价值3.3万元的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等全套家电,由于张某刚刚装修新房花完了积蓄,就只给付了1万元,剩余2.3万元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于当年年底付清。

    还款期限逾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张某又给付了1万元。之后的五年多时间,王某多次电话催款,张某均以无钱为由一拖再拖,遂王某将张某告到了沙雅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2.3万元及利息1.2万元。

    法庭上,王某读完诉状后,张某辩称,自己现在只欠王某1.3万元电器款,王某给自己妻子打电话催欠款时曾提到过还差1.3万元欠款什么时候还,他妻子无意中录了音,但录音在他妻子手里,并请求法庭休庭,通知他妻子把录了音的手机送到法庭当庭播放。

    休庭20分钟后,法庭当庭播放了录音。王某听了录音后,一会儿说拖欠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一会又说客户太多了给钱也没打条子搞糊涂了。后经法官多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最后王某承认并非借款2.3万元,而是欠买电器款1.3万元,并同意只收取1000元利息。又耐心劝导张某,最终张某同意十天之内全额付清欠款和利息。至此,一场长达五年之久的难案因为一段录音还原了事情的真像。

    法官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录音都可以当证据,作为证据提交的录音证据资料被法院采信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提供录音证据的原始载体。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证据存疑,法庭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司法鉴定,对录音证据有无进行后期剪辑、有无增加、修改进行鉴定;对录音证据初始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对录音证据中声音进行同一性鉴定,以判定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客观真实。2.录音证据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3.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相佐证。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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