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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17-11-06 16:08:40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一些被保险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钻法律的空子,在没有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以此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做能如他们所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此,被保险人这样做,保险公司一旦查明事实,不但不会进行理赔,而且连保险费也不会退回,同时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使被保险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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