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冯小辉盗窃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9号。承办人:刘金泉,书记员:黄春东。
发布时间:2015-04-23 08:50:39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