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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开庭 当庭宣判 以案普法齐铁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助力“打击酒驾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1-29 09:10:04



三级高级法官胡国林独任审理付某危险驾驶案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刑庭副庭长温宇顺为旁听群众上法制课


胡国林院长(右四)、彭玉琦检察长(右二)向进站旅客发放宣传单


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单

    1月25日上午9时,齐铁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在案发地大庆西站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危险驾驶一案。该案的巡回审判是继2017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之后,齐铁公、检、法三机关的一项具体落实举措,对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铁路“大动脉”运输生产安全,扩大专项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该案以简易程序审理,由三级高级法官胡国林独任审判员,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彭玉琦出庭公诉。经审理查明,付某驾驶车牌号为黑E9785D的棕色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于2017年6月8日20时30分驶入大庆西站二楼落客平台,在执勤公安交警例行检查时,被发现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6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付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付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当庭对付某作出拘役,并处罚金的判决。

    大庆地区铁路企业干部职工、沿线五个铁路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等7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庭审结束后,齐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温宇顺以“关注交通安全 拒绝危险驾驶”为主题向旁听群众宣讲了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及其应受到的处罚等法制教育课。

    为了增强巡回审判效果,1月24日,齐铁法院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胡国林的带领下,就驱车前往黑龙江省大庆西站,与齐铁公安、检察干警一道,在大庆西站二楼落客平台,悬挂警示条幅、布置大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来往旅客、驾驶员宣传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危害、法律责任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本次活动先后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过路群众咨询50余人次。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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