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医院高管”以工作为诱饵施骗 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8-05-23 09:07:44


    男子自称“某医院高管”,伙同同伙以安排工作为诱饵对他人施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高某(另案处理,已判刑)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刘先生的女儿在某医院安排工作、帮助刘先生的妻子承包该医院附近的小卖部,并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多次骗取刘先生钱款。期间,被告人杨某受高某指使,冒充某医院院长助理骗取刘先生2.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责令被告人杨某对被害人刘先生被骗钱款2.5万元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法官提示】

    又到了新的一年找工作的时候,广大毕业生在焦急择业的时候,不少家长也是如坐针毡,甚至不惜动用全部家当帮助孩子觅得一份称心的工作,不少骗子就此抓住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思,并“对症下药”巧妙施骗。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工作实难寻,“投机”使不得;陷阱处处有,防骗要当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