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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铁法院积极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04 15:51:03



孙广澍副院长在为群众做宣传。


加格达奇法庭在对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做宣传


胡国林院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面对广大群众咨询,齐铁法院干警在热心的解答。

    5月4日早8时30分,齐铁法院及所属加格达奇法庭在齐齐哈尔市和大兴安岭地区两地同时展开活动,在“齐铁法院立案登记制及新《行政诉讼新》实施宣传活动”和“齐铁法院加格达奇法庭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新《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的横幅引导下,宣传活动拉开了序幕。

    此前,为了更好组织好本次宣传活动,齐铁法院于4月30日召开了筹备会,对活动的各细节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安排和分工。

    一是进社区、广场宣传,大造声势。为了增加群众知晓面,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新法的内容,熟悉办理立案登记的流程,齐铁法院及加格达奇法庭通过在社区、车站广场、售票大厅等地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和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进行新法新制度的讲解。两地的宣传活动均引起了过往市民的关注,许多人纷纷上前询问和索取资料。在大兴安岭地区,法庭干警在专职审委董延生的带领下,冒着小雨,走上街头、广场和铁路站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耐心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在齐齐哈尔市区的活动现场展台前,干警们向过往群众介绍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的亮点、政策背景和立案流程等相关知识。两宣传区先后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知识问答》、《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到院视察座谈,指导工作。活动中,齐铁法院邀请了齐齐哈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到院参加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胡国林亲自带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视察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法院宣传栏,了解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举措。随后召开座谈会。胡国林院长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立案服务措施、深化诉前调解等方面工作一一作了介绍。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对齐铁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各项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座谈会上,胡国林院长讲到,今天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第一个工作日,实施立案登记制就是为了更好地诠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解决“六难三案”的问题,也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对法院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更加有力地鼓励和鞭策法院把各项审判工作做得更好,让老百姓更加满意。

    齐齐哈尔市政协委员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健在座谈中讲到:到齐铁法院来,切实得到了很大收获,所见所闻,切实感到齐铁法院积极响应国家司法改革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顺应时代需要的大趋势大潮流,无论对于老百姓还是我们律师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福音,希望齐铁法院不负重望,通过推行立案登记改革,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齐齐哈尔市政协委员维福记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秘书长汪维福讲到,在座的好多都是法律人,希望借助法院这块平台,能够多多沟通和交流,为维护和谐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齐齐哈尔市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邮政局局长苏江平讲到,今天的活动受益匪浅,对我来说也是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希望齐铁法院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和新的《行政诉讼法》,同时要利用网络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立案登记制,更多地宣传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宣传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好人好事。

    胡国林院长还介绍了齐铁法院下基层站段工区巡回审判以以案讲法以及在塔河、大杨树两地分别建立便民法律服务站,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等工作情况。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会将到齐铁法院的所见所闻带回去宣传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

    三是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及今后立案大厅的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第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将《登记立案范围》、《不予登记立案范围》、《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张榜上墙;第二,制作了《起诉(自诉)材料收据》、《补充材料告知书》和《年度登记立案薄》(载明登记号、起诉人或自诉人、被起诉人、起诉时间、案由、标的、起诉人或自诉人提供材料、联系方式、退回诉状时间及签收人、备注等基本信息);第三,将立案窗口的“立案审查”更换成“立案登记”。同时要求立案庭干警搞好协同配合,保证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第四,专门组织人员利用宣传栏、院内外网站、电子显示屏和法院官方微博等宣传媒介,及时、集中宣传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及时更新本院对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具体实施措施的内容,并对转发、跟帖、评论及时回复答疑,从多方面积极开展全面宣传登记制立案改革情况,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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