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于6月正式启动,齐铁法院按照省法院、哈铁中院的工作精神要求,实施系列执行行动。
6月14日,申请执行人大兴安岭十八站某煤矿对齐齐哈尔市某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本金及利息217万余元。立案当天,由康莉副院长亲自带队,执行局干警前往工商银行进行财产冻结扣划。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干警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的工作要求,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查询,由于该账户余额不足,立即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第一时间控制住被执行人财产,为下一步执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