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新力受贿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13号。承办人:刘金泉,书记员:黄春东。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5-07-01 14:28:26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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