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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铁路局碾子山站会议室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志国故意伤害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19号。承办人:鲍建华,书记员:黄春东。

  发布时间:2015-08-12 11:30:20


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铁路局碾子山站会议室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志国故意伤害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19号。承办人:鲍建华,书记员:黄春东。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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