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执行 -> 执行工作动态

拒不履行被拘留 家人筹钱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9-09-06 11:18:41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电话,说被执行人廖某在进贤县某小区住处,请求执行法官尽快来抓捕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一接到电话,就快速召集法警一同前往该小区,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调解。经执行法官反复劝解,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姐姐、妹妹得知消息后,四处筹执行款,请求法官主持和申请执行人调解,申请执行人高姿态让步,该案成功执结。

  原来,被告廖某与孙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6月28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孙某借款50000元,议定借款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载明:“借条出借人孙某借款人廖某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50000元整,借款期限四个月零十天。借款利息为2分,借款人现已收到上述借款,如到期未还清本息,需按月息10%支付违约金。借款人:廖某2018年6月28日”。后原告通过微信转账50000元给被告,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拒不归还借款,原告诉至法院,提出如前诉请。判决生效后,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孙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636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孙某在被执行人家附近日夜蹲守,被执行人廖某执意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其姐姐、妹妹得知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忙四处筹执行款,到法院请求法官主持和申请执行人调解,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申请执行人孙某让步,同意被执行人廖某给付59000元结案,余款4600元同意放弃,该案成功执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