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见财起意,竟将河边农田上的企业排灰管道切割变卖获利。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11日,被告人彭某从家里带出氧焊切割机,将河边农田上被害单位某公司的部分排灰管道切割下来,并在母亲和岳父的帮助下将切割下来的排灰管道从田中移至自家马路对面的坪里,随后彭某把这些排灰管道卖给了路过的废品收购者。经查,彭某共盗窃9根长达10米的排灰管道(总重5.625吨),总价值为17437.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彭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