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运同志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在办公室突发疾病,因公殉职。离世时,他的手边,还摊开着案卷。11月9日下午,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省法院和哈铁中院关于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精神,齐铁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召开学习胡国运先进事迹交流会。
“法官吴玉萍向我回忆了她审理的一起案件,考虑到一审部分事实没查清,她打算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理由是充分的,但审判长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他在合议时说:如果案件简单发回,兜兜转转又得办上一年半载,农民朋友不容易,他们拖不起啊。他提出对已查清的农民工工资部分先行判决,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近百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了及时下发。”民事审判庭青年干警张晓艺结合自身的工作有感而发的与在座干警交流了自己学习先进报告中的一段内容。
大家对胡国运同志在审判工作中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典型事迹也都感触颇深。政治部干警刘常虹说:“他是一位好法官、好同志、好干部,永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都是他关注的对象,切切实实的一直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会干警也纷纷表示胡国运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法律的敬畏,向社会传递着一个共产党人的信念追求和无私情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党员的初心和担当,他是我们思想和行动上的榜样,我们要像胡国运法官一样公正司法、心系人民、鞠躬尽瘁、勇往直前,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