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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24 09:47:15



庭审现场


远程视频连线开庭

    齐铁法院受理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为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本案采用远程视频线上开庭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五名在押被告人在监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线上庭审,四名辩护人参加现场庭审,该案也是哈铁两级法院审理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

    庭审中公诉机关通过出示大量证据证实2019年9月末至12月,被告人董某华等五人明知他人高价收购银行对公账户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或组织他人通过开办空壳公司等方式在多家银行开立对公账户50余个后出售给他人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庭审查明五名被告人开设的账户中流水金额达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现已报案的受害人达20余人。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井然有序。五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董某华等五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处罚金四千元至二万三千元不等,对五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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