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对聘请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业务考试,旨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对于司法审判的理解与应用,切实推进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确保司法公正。
培训开始前,周明副院长提出此次培训的目的,并提出期望。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为司法的公平公正贡献力量。培训主要由主管民事的康莉副院长和主管刑事的孙广澍副院长为人民陪审员进行授课。其中,康副院长主讲《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规》,主要从起诉程序、诉讼保全程序、一审程序、执行程序、证据规则等5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孙副院长则主讲《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主要针对刑九的特点从9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并详细解析重点修改条文的内在法理。
培训结束后,为检验培训结果,加强人民陪审员对于司法审判工作的认识,我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考试。经过阅卷,我院人民陪审员此次培训考核平均分数为9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