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孙卫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29号。承办人:刘金泉,书记员:黄春东。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1-15 17:44:04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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