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上午10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洪绪盗窃一案。(2016)黑7104刑初4号。承办人:刘金泉,书记员:张阳。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1-22 11:18:24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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