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仁鹏盗窃一案。(2016)黑7104刑初1号。承办人:温宇顺,书记员:赵星。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1-22 11:58:12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