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宋宏军(曾用名:宋爱军)故意伤害一案。(2015)齐铁刑初字第27号。承办人:鲍建华,书记员:黄春东。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2-19 15:23:17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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