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永庆故意伤害一案。(2016)黑7104刑初6号。承办人:刘金泉,书记员:刘海凤。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3-14 10:19:31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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