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上午9时,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春光妨害公务一案。(2016)黑7104刑初13号。承办人:黄春东,书记员:赵星。
作者:王思国 发布时间:2016-06-06 10:39:39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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